上海證券交易所對時任财務負責人陳钰,以及時任财務負責人、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李華、鐘堅、李承予以監管警示。河南證監局也對鑫苑置業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觀點網訊:2月23日,鑫苑(中國)置業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監管警示,同時河南證監局也對該公司出具了警示函。
根據報告,鑫苑置業因未及時披露債務逾期、相關訴訟事項及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等事項,違反了相關規定。
上海證券交易所對時任财務負責人陳钰,以及時任财務負責人、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李華、鐘堅、李承予以監管警示。河南證監局也對鑫苑置業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同時,報告顯示,鑫苑置業的主要子公司近期新增了一筆金額超過2億元的大額被執行人信息,被執行人為廣東鑫創科創智谷發展有限公司和鑫創科技有限公司,執行金額高達222.30億元。
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