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達電影股東因未完成業績承諾收到北京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需履行補償義務。公司保證信息披露真實,不影響正常經營,提醒投資者注意風險。
觀點網訊:3月27日,萬達電影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披露了關于股東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相關信息。
據公告,涉及的股東包括北京萬達投資有限公司、莘縣融智興業管理咨詢中心(有限合夥)以及林甯女士。事件起因于萬達電影于2019年通過發行股份購買資産方式收購萬達影視傳媒有限公司(簡稱“萬達影視”)股權。股東作為業績承諾補償主體,與公司簽訂了《盈利預測補償協議》,但在2022年萬達影視未能完成承諾業績。
基于此,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下發了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編号:【2024】53号),責令相關股東改正,並要求其履行業績承諾補償義務。股東需在收到決定書後30日内提交書面報告。
公告強調,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實、準确和完整,無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對于不服監管措施的股東,可在規定時間内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或提起訴訟。復議與訴訟期間,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萬達電影表示,本次行政監管措施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的經營管理活動。公司将持續關注事項進展情況,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審校:劉滿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