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0日期間(限交易日)對“H21旭輝1”申報回售且未在回售撤銷期間(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0日(限交易日))撤銷回售申報的債券,持有人可在2024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1日期間(限交易日)通過固定收益證券綜合電子平台或上海證券交易所認可的方式撤銷回售申報,撤銷回售的債券份額應不高于原申報回售份額。
觀點網訊:3月26日,旭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公開發行2021年公司債券(面向專業投資者)(第一 期)撤銷回售安排的公告。
公告披露,為配合旭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21年公司債券(面向專業投資者)(第一期)(以下簡稱“H21旭輝1”或“本期債券”)持有人後續交易、轉讓安排,旭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旭輝集團”或“發行人”)拟對“H21旭輝1”啟動撤銷回售業務。
已在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0日期間(限交易日)對“H21旭輝1”申報回售且未在回售撤銷期間(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0日(限交易日))撤銷回售申報的債券,持有人可在2024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1日期間(限交易日)通過固定收益證券綜合電子平台或上海證券交易所認可的方式撤銷回售申報,撤銷回售的債券份額應不高于原申報回售份額。
回售申報撤銷成功的債券,持有人可于次一交易日起根據上海證 券交易所債券交易轉讓有關規定進行交易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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