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苑服務任命趙霞女士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薪酬12萬元港元,無其他職位及股份權益,獨立性符合公司治理最佳實踐。
觀點網訊:4月8日,鑫苑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鑫苑服務)公告披露,公司委任趙霞女士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該任命自同日起生效,初步為期三年。
趙霞女士,現年43歲,擁有豐富的法律教育背景及職業經驗。她畢業于西北政法學院,獲得法學學士學位,後于武漢大學取得法學(民商法)碩士學位,香港大學獲得普通法碩士學位,並于中國人民大學獲得法學博士學位。在職業生涯中,趙女士曾于2016年9月至2020年3月在中國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擔任博士後及助理研究員,並于2002年7月至2019年6月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擔任四級高級法官。自2020年3月至今,趙女士在中國政法大學擔任副教授兼碩士研究生導師。
根據公告,趙女士的薪酬為每年12萬元港元袍金,此薪酬決定是經公司薪酬委員會建議,並參考其背景、經驗、資歷、職務以及作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在公司的職責後确定的。趙女士在鑫苑服務或其附屬公司無其他職位,過去三年内未在任何其他在香港或海外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衆公司擔任董事職務,與公司任何董事、公司高級管理層、主要或控股股東無關繫,在公司股份中無任何權益,且無擔任任何其他重大職務及持有任何其他專業資格。
審校:鐘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