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請求法院判令北京二鍋頭酒業公司立即停止生産及銷售名為“北京二鍋頭酒”的仿冒侵權産品,停止對其享有的“貴州茅台酒”圖形商標的侵權行為,賠償貴州茅台酒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30萬元,並在四川日報上公開登報賠禮道歉,消除不良影響。
觀點網訊:近日,天眼查信息顯示,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人民法院向北京二鍋頭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送達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與該公司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争糾紛案件起訴狀副本及開庭傳票等。
内容顯示,茅台請求法院判令北京二鍋頭酒業公司立即停止生産及銷售名為“北京二鍋頭酒”的仿冒侵權産品,停止對其享有的“貴州茅台酒”圖形商標的侵權行為,賠償貴州茅台酒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30萬元,並在四川日報上公開登報賠禮道歉,消除不良影響。
法院定于6月5日開庭審理此案。
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