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事件起因于武漢公司及酒管公司與浙江泛海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的合同糾紛。經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酒管公司需支付浙江泛海建設投資有限公司3.81萬元,並承擔相應資金占用費,武漢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由于未履行債務,兩家公司被上城區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觀點網訊:4月17日,中信建投證券發布關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項的臨時受托管理事務報告。報告指出,泛海控股旗下子公司武漢中央商務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聯營公司泛海酒店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因合同糾紛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具體事件起因于武漢公司及酒管公司與浙江泛海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的合同糾紛。經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酒管公司需支付浙江泛海建設投資有限公司3.81萬元,並承擔相應資金占用費,武漢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由于未履行債務,兩家公司被上城區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泛海控股表示,上述事件暫未對公司日常經營産生重大影響,正積極與各方溝通,争取解決失信執行案件。盡管如此,考慮到公司目前的高資産負債率、巨額債務、資金緊張及主要資産被凍結等狀況,預計該事件不會導致公司償債能力發生實質性變化。
中信建投證券作為泛海控股多只債券的受托管理人,将密切關注公司終止上市後對債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響的信息披露事項,並嚴格履行債券受托管理人職責。
審校:劉滿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