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7 15:27
陽光城集團及其控股集團于5月7日被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達5.9億元。天眼查顯示,陽光城集團已被列為被執行人140余次,總金額超134億元,並涉及多條限制消費令和失信記錄。
觀點網訊:5月7日,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集團被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達5.9億余元。據天眼查法律訴訟信息顯示,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已累計被列為被執行人140余次,累計被執行總金額超過134億元。
此外,該公司還涉及多條限制消費令、失信被執行人記錄以及終本案件信息。
審校:武瑾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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