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現金不能履行部分,拍賣、變賣被執行人福建居業、融心置業、融僑集團、大疆咨詢、嵩霖投資名下相應價值的财産以清償債務。
觀點網訊:5月8日,融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披露了與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之間的訴訟進展情況。
公告中涉及的債券包括HPR融僑1、H融僑F1、HO融僑F1、H20融僑1、H20融僑2以及H21融僑1。
訴訟的基本情況源于融僑集團的子公司福建融僑居業有限公司(“福建居業”)未能清償中建投信托的債務,導致融僑集團、福建居業、福州融心置業有限公司(“融心置業”,為相關借款共同還款人)、福州大疆營銷咨詢有限公司(“大疆咨詢”,融心置業70%股權持有人)、福州嵩霖投資有限公司(“嵩霖投資”,融心置業30%股權持有人)與中建投信托産生金融借款合同糾紛訴訟。
最新進展顯示,融僑集團近日已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出的《執行通知書》、《報告财産令》及《執行裁定書》,法院裁定采取查封、凍結、扣押、扣留、劃撥、提取被執行人福建居業、融心置業、融僑集團款項人民币5.21億元及債務利息或相應價值的其他财産。
同時,查封、凍結、拍賣被執行人大疆咨詢持有的融心置業70%股權(對應認繳出資額7000萬元)、嵩投資持有的融心置業30%股權(對應認繳出資額3000萬元)。
以及查封、凍結、扣押、扣留、劃撥、提取被執行人大疆咨詢、嵩霖投資款項人民币292.85萬元及債務利息或相應價值的其他财産。
對于現金不能履行部分,拍賣、變賣被執行人福建居業、融心置業、融僑集團、大疆咨詢、嵩霖投資名下相應價值的财産以清償債務。
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