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是基于業務需求及資源優勢而增強方向性合作,相關框架協議的履行和具體業務協議的簽訂是基于雙方業務需求和資源優勢而訂立的,並不以公司保持上市地位為前提。
觀點網訊:5月15日,重慶市迪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ST迪馬”)發布公告,對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業務合作框架協議相關事項的問詢函進行了詳細回復。
問詢函顯示,截至目前,迪馬股份股票已連續6個交易日收盤價低于1元,存在終止上市的風險。請公司結合《業務合作框架協議》具體内容,說明是否具備對交易雙方構成約束性的協議條款,相關框架協議的履行和具體業務協議的簽訂是否以公司保持上市地位為前提,公司存在的退市風險是否對交易雙方後續業務合作産生影響,並向投資者充分提示風險。
迪馬股份回復,涉及的約束性協議條款公司與華潤渝康資産管理有限公司(簡稱:“華潤渝康”)簽訂《業務合作框架協議》,在困境項目盤活業務、資産價值提升及産業賦能、重慶市“三攻堅一盤活”等方面開展業務合作。該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屆滿後,雙方另行協商續簽事宜。該協議為雙方加強戰略合作而訂立的框架性文件,對雙方具體合作無法律約束力。上述協議中雙方拟開展的具體合作業務,雙方将另行簽訂具體業務協議。
華潤渝康是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成立並授權,報财政部備案、中國銀保監會核準的重慶市首家地方資産管理公司,主要從事不良資産的收購處置、受托經營、重組整合及相關的金融服務。公司房地産業務則逐步由重資産的開發業務向輕資産代建、代銷及代運營業務轉換、拓展。雙方自2023年10月起開始業務合作,公司子公司已為其相關的南山、萬州、酉陽三個項目提供了委托管理服務,合同金額約1.51億元,故雙方是基于業務需求及資源優勢而增強方向性合作,相關框架協議的履行和具體業務協議的簽訂是基于雙方業務需求和資源優勢而訂立的,並不以公司保持上市地位為前提。
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收盤價為0.95元/股,低于人民币1元持續8天。公司目前存在的終止上市風險不會對公司與華潤渝康後續業務合作産生影響;上市與非上市,公司經營主體資格依然不變,公司都将全力保障持續經營,積極開展業務與合作,保持企業平穩運作與發展。
問詢函還顯示,迪馬股份回復前次問詢函稱,控股股東與重慶市江南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簽訂了《戰略投資框架協議》。請公司向控股股東核實截至目前相關協議履行的進展情況,是否存在不及預期或無法履行的風險,並保持持續關注。
迪馬股份回復,公司控股股東與重慶市江南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江南集團”)簽訂了《戰略投資框架協議》。公司向控股股東東銀控股核實,江南集團與東銀控股正在協商工作小組的成立,截止目前尚未成立,成立後将争取盡快建立協調聯繫機制;江南集團督促東銀控股積極協調債權人,關注債權人對東銀控股重整申請法院受理進度,東銀控股已設立重整專項工作小組,全力配合法院相關工作,争取盡早推動協議細化及具體實施。
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