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創中國提高強制可轉換債券第二次轉換限額至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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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20:15

  • 融創中國現已決定行使其酌情權厘定更高的第二次轉換限額,将第二次轉換的轉換限額提高至強制可轉換債券初始發行金額的100%,即接受于第二次轉換期限根據第二次轉換遞交轉換通知的強制可轉換債券悉數進行轉換。

    觀點網訊:5月16日,融創中國控股有限公司發布公告,宣布對公司旗下的強制可轉換債券及可轉換債券的轉換限額及窗口進行調整。

    公告顯示,根據融創中國控股有限公司日期為2023年6月13日、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4日及2023年12月6日的公告及通函,内容有關(其中包括)發行強制可轉換債券及可轉換債券作為公司境外債務重組的一部分。

    首先,強制可轉換債券方面,提高第二次轉換的轉換限額及第二次轉換窗口。如先前披露,強制可轉換債券初始發行金額約69.23%已根據第一次轉換進行轉換,根據頭部轉換遞交頭部轉換通知的強制可轉換債券本金總額已超過初始第二次轉換限額,即初始發行金額的25%。

    融創中國現已決定行使其酌情權厘定更高的第二次轉換限額,将第二次轉換的轉換限額提高至強制可轉換債券初始發行金額的100%,即接受于第二次轉換期限根據第二次轉換遞交轉換通知的強制可轉換債券悉數進行轉換。

    融創中國提醒強制可轉換債券持有人,第二次轉換期限将于2024年5月20日開始,並将于2024年5月31日(或根據強制可轉換債券條款延長的其他日期)結束。于第二次轉換期限,強制可轉換債券的持有人可遞交轉換通知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強制可轉換債券轉換為股份。受限于強制可轉換債券的條款及條件,第二次轉換的強制可轉換債券轉換價格初始為每股6.00港元。

    其次,可轉換債券的轉換窗口,融創中國提醒可轉換債券持有人,可轉換債券的轉換期限已于2023年11月20日開始,並将于2024年11月20日(或根據可轉換債券條款延長的其他日期)結束。

    受限于可轉換債券的條款及條件,可轉換債券轉換價格初始為每股20.00港元。可轉換債券的持有人如欲轉換其可轉換債券應(其中包括)在上述轉換期限内指示其托管銀行透過清算繫統發送适當的指令,並向公司可轉換債券的轉換代理GLAS Trust Company LLC提交一份妥為填寫的轉換通知和其他相關文件。

    審校:徐耀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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