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述排他期屆滿,但是各方尚未就本次交易簽署正式交易文件的,經一村資本控制主體、標的公司和甲方協商一致後可延長排他期,且各方應就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重新進行友好協商。
觀點網訊:5月31日,北京萬通新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披露了關于籌劃重大資産重組進展的最新情況,並宣布簽署了補充協議。
萬通發展在公告中指出,公司正在籌劃購買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簡稱“索爾思光電”)不低于51%的控股權。此前,公司已于2023年11月27日簽署了框架協議,雙方又分别于2024年4月3日和4月30日簽署了補充協議一和補充協議二。
根據公告,2024年5月31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五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關于籌劃重大資産重組進展暨簽署<框架協議之補充協議三>的議案》。
本協議中就《框架協議》“第六條排他期”的延長事宜補充約定如下:一村控制主體和標的公司共同承諾,自《可轉債投資協議》約定的第一期資金放款之日起至2024年6月21日(即“排他期”),不得直接或間接與任何第三方就與《框架協議》所述的交易相同或類似的事項或者就與《框架協議》所述交易相矛盾的任何其他交易進行接觸、商談、磋商或簽署任何協議或安排(《框架協議》簽署前已經開始的磋商或商談或簽署的相關協議應在前述排他期開始之前終止)。
如上述排他期屆滿,但是各方尚未就本次交易簽署正式交易文件的,經一村資本控制主體、標的公司和甲方協商一致後可延長排他期,且各方應就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重新進行友好協商。
經各方協商一致,在下列任意情況下,《框架協議》《補充協議一》《補充協議二》及本協議可以被終止:如果自《框架協議》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6月21日期間,本協議各方未就本次交易簽署正式交易文件,且未就排他期及本協議的延期另行協商一致,則任何一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框架協議》《補充協議一》《補充協議二》及本協議;經本協議各方書面一致同意終止《框架協議》《補充協議一》《補充協議二》及本協議。
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