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債務清償困境 紅星美凱龍第二大股東向上海浦東新區法院申請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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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2 20:58

  • 紅星控股已于2024年6月7日正式向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遞交重整申請。根據相關司法實踐,公司向法院提交正式申請後,還可能會經歷法院裁定公司進入重整、指定重整管理人、批準公司重整計劃等程序。

    觀點網訊:6月12日,紅星美凱龍家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公司第二大股東申請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顯示,紅星美凱龍近日獲悉,第二大股東紅星控股因自身債務清償困境已于6月7日向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申請進行重整。本次重整的對象僅為紅星控股其自身法人主體,不包含紅星控股的子公司及參股公司。法院最終是否受理紅星控股的重整申請,紅星控股後續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紅星美凱龍表示,公司第一大股東暨控股股東為建發股份,實際控制人為廈門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建發股份及其一致行動人共持有公司總股本的29.95%。公司與紅星控股在業務、人員、資産、機構、财務等方面均保持獨立,紅星控股本次申請重整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與實際控制人的變更,不會對公司日常經營及财務狀況産生重大影響。紅星控股對公司不存在經營性及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情況。

    紅星美凱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同日發布公告稱,目前,公司面臨債務清償困境,存在可能無法清償到期債務的情形。若某筆債務觸發實質違約,将出現連鎖反應,導致其他債務構成交叉違約、加速到期,而紅星控股目前資産的快速變現價值難以清償全部債務,紅星控股最終也将被迫破産清算,屆時紅星控股核心資産或者已被強制執行,或者因受到紅星控股破産等負面影響而價值嚴重貶損,公司債權人的整體清償利益和公平清償利益将嚴重受損。

    紅星控股認為,向法院申請重整,通過司法重整程序化解債務危機,可以避免公司債務風險及經營風險的進一步惡化,更好地維護全體債權人及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紅星控股表示,本次司法重整的對象僅為紅星控股其自身法人主體,不包含紅星控股的子公司及其參股公司。公司關于重整的申請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無論公司是否能進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現有基礎上積極做好日常運營管理工作。紅星控股将第一時間成立專項工作小組,積極支持、強力推動相關重整工作,既化解公司存量債務風險,也保護全體債權人及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紅星控股已于2024年6月7日正式向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遞交重整申請。根據相關司法實踐,公司向法院提交正式申請後,還可能會經歷法院裁定公司進入重整、指定重整管理人、批準公司重整計劃等程序。

    公司的重整申請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具體時間尚存在不确定性。

    審校:徐耀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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