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指出,于本公司采納本計劃或任何新購股權計劃時,因行使根據本計劃、新計劃及本公司當時全部現有計劃而可授出的全部購股權而可能發行的股份總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的10%。
觀點網訊:6月18日,碧桂園服務控股有限公司公告披露公司購股權計劃。
公告指出,于本公司采納本計劃或任何新購股權計劃時,因行使根據本計劃、新計劃及本公司當時全部現有計劃而可授出的全部購股權而可能發行的股份總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的10%。計劃授權限額下服務提供者的分項限額,不得超過采納本計劃或新計劃日期已發行股份總數之2%。
行使價格由董事會全權酌情厘定,惟于任何情況下須至少為下列兩者中的最高者:(a)有關股份在授予日的收市價;(b)該等股份在授予日前五個營業日的平均收市價。承授人在行使購股權並獲配發股份後,該等股份無禁售限制。
公告還指出,本計劃的目的是為了(i)透過向合資格參與者提供獲得本公司股份的機會,激勵彼等為本集團的未來發展而努力,從而促進本集團的長遠穩定發展;(ii)就彼等對本集團之貢獻提供激勵或獎賞;及(iii)增強本集團吸引及留用擁有傑出技能及豐富經驗的人士的能力。
審校:劉滿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