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還提出,住宅建築的門廳可以适當提高層高,但層高不大于7.2米。套内建築面積超過120平方米的住宅起居廳和餐廳可以适當提高層高。在保證安全和居住品質的前提下,新建小區住宅項目每戶可設置挑空平台,挑空平台為主體結構外挑的不得封閉的室外空間。
觀點網訊:6月26日,南京發布《關于支持我市住宅品質改善提升優化規劃服務管理若幹措施的通知》,分别從住宅的容積率、架空層、門廳高度、層高、挑空平台、飄窗等細節對南京住宅品質做出規定。
通知明确,在容積率方面,住宅建築突出屋面的設備用房、樓電梯間,其水平投影面積之和不超過屋面面積八分之一的可以不計入容積率。在架空層方面,住宅建築(除低層住宅以外)底層和位于裙房上部的住宅功能首層,可以布置層高不小于3.6米的架空層。架空層應只作為公共休閑綠化等公共開敞空間使用,僅有柱、剪力牆及必要的樓梯間的住宅架空層可以整單元不計入容積率。
通知還提出,住宅建築的門廳可以适當提高層高,但層高不大于7.2米。套内建築面積超過120平方米的住宅起居廳和餐廳可以适當提高層高。在保證安全和居住品質的前提下,新建小區住宅項目每戶可設置挑空平台,挑空平台為主體結構外挑的不得封閉的室外空間。
另外,新政鼓勵新建住宅小區設置獨立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場所,不計入容積率和建築密度。
該通知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适用于未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建築。
審校:楊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