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披露,因持有人會議未能形成豁免決議,該票據本息應在持有人會議召開日的次一日(即2022年3月11日)立即到期應付。但由于公司近期償債資金籌措壓力較大,截止加速到期兌付日日終,公司未能按照約定籌措足額償付資金,“17陽光城MTN001”不能按期償付本息約15.75億元。截至公告日,陽光城集團暫無本期債券的最新兌付計劃。
觀點網訊:7月26日,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陽光城集團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據(債券簡稱:17陽光城MTN001,債券代碼:101759017.IB)未能按期足額兌付本息的後續進展情況。該債券發行金額為20億元,期限為5年,票面利率為7.40%。
公告披露,因持有人會議未能形成豁免決議,該票據本息應在持有人會議召開日的次一日(即2022年3月11日)立即到期應付。但由于公司近期償債資金籌措壓力較大,截止加速到期兌付日日終,公司未能按照約定籌措足額償付資金,“17陽光城MTN001”不能按期償付本息約15.75億元。截至公告日,陽光城集團暫無本期債券的最新兌付計劃。
並就後續工作做出如下安排:1、與債券持有人保持良好溝通,響應債券持有人訴求。 2、落實持有人會議相關決議(如有)。 3、嚴格按照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信息披露規則,及時、 完整、準确向債券持有人進行重大事項信息披露。 4、盡快制定並推進償付方案,落實償付資金。 5、保持與債券持有人及相關中介機構的溝通,及時向債券持有人告知有關 工作進展情況,做好關于“17陽光城MTN001”未按期兌付後續進展的信息披露工作。
審校:楊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