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團存在應付利息計提不充分及投資性房地産公允價值計量不準确的問題。這些問題違反了相關規定,深交所因此對公司予以書面警示,並要求公司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及業務規則。
觀點網訊:8月6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對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出書面警示。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關于對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黃其森采取出具警示函及監管談話措施的決定》(〔2024〕7号),泰禾集團存在應付利息計提不充分及投資性房地産公允價值計量不準确的問題。這些問題違反了相關規定,深交所因此對公司予以書面警示,並要求公司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及業務規則。
審校:劉滿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