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荣地産子公司因未履行法律義務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涉及三起案件,同時兩名高管被限制高消費,公司正積極溝通解決。
觀點網訊:8月6日,正荣地産控股有限公司發布公告,披露公司相關主體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同時有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被限制高消費。
據公告,正荣地産子公司鄭州新荣桂置業有限公司因未履行法律文書的确定義務,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涉及三起執行案件,執行標的金額分别為1.52元、285.11萬元和6056.4元。同時,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經理金明捷以及财務負責人宋喜娥被限制高消費,包括乘坐高鐵、購買不動産、旅遊度假等行為。
正荣地産表示,公司相關主體正在與相關機構就被執行情況積極了解與溝通,並将持續關注相關事件進展,按照法律法規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審校:武瑾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