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警示函内容,當代集團作為公司債券發行人,違反了《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未在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2023年度報告的披露工作。同時,公司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李松林因此負有主要責任。湖北證監局決定對當代集團及李松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觀點網訊:8月7日,武漢當代科技産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時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收到湖北證監局的警示函。
據警示函内容,當代集團作為公司債券發行人,違反了《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未在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2023年度報告的披露工作。同時,公司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李松林因此負有主要責任。湖北證監局決定對當代集團及李松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當代集團表示,近年來公司面臨重大不确定性事項,導致流動性風險及部分債務到期未清償,因此無法按時完成審計工作。目前,公司正努力溝通以盡快完成審計,並将在可行情況下及時發布相關報告。
審校:劉滿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