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答復政協委員關于“養老金融”的提案

观点网

2024-08-18 16:15

  • 截至2024年5月末,累計發行養老理财産品51只,金額1031億元,投資者合計47萬人,已成為當前我國最主要的第三支柱養老金融産品之一。

    觀點網訊:8月18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對政協十四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第04805号(财稅金融類294号)提案的答復。

    據悉,針對鞏富文委員提出的關于完善養老理财體繫做好“養老金融”大文章的提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現答復如下:

    一、穩妥有序開展養老理财産品試點

    金融監管總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繫的重要決策部署,按照“小步慢跑,總體漸進”的工作思路,穩妥有序開展養老理财産品試點。一是啟動養老理财産品試點。2021年9月發布《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開展養老理财産品試點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21〕95号),選擇“四地四機構”開展養老理财産品試點。二是擴大養老理财産品試點。2022年2月發布《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貝萊德建信理财有限責任公司開展養老理财産品試點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22〕8号)、《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擴大養老理财産品試點範圍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22〕19号),将試點範圍擴大至10個城市和11家理财公司。三是推進個人養老金業務與養老理财産品試點工作結合。2022年11月發布《商業銀行和理财公司個人養老金業務管理暫行辦法》(銀保監規〔2022〕16号),明确個人養老金理财業務規則,支持将符合條件的理财産品納入個人養老金理财産品名單。截至2024年5月末,6家理财公司23只産品納入個人養老金理财産品名單,金額45億元,投資者合計41萬人。四是持續清理名不符實“養老”理财産品。堅持正本清源,累計清理完畢近千只名不符實“養老”字樣理财産品,維護養老金融市場良好秩序。五是開展養老金融宣傳。引導金融機構加大資源投入,持續開展養老政策宣傳解讀和養老金融知識普及,推動提高居民對養老金融認知度和接受度。

    總體看,理财公司參與第三支柱養老保險體繫建設各項工作進展順利,試點機構積極探索,居民投資者認購熱烈,社會各界反響良好。截至2024年5月末,累計發行養老理财産品51只,金額1031億元,投資者合計47萬人,已成為當前我國最主要的第三支柱養老金融産品之一。

    二、促進養老理财産品持續健康發展

    您提出的明确養老理财産品準入條件和産品要素、明确養老理财産品轉讓贖回機制、加強養老理财産品投資運作管理、完善養老理财的市場動态評價機制和強化全流程的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等意見建議,對于促進養老理财産品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也是金融監管總局開展養老理财産品試點以來重點推進的工作。

    (一)關于您提出的明确養老理财産品準入條件的建議。金融監管總局在養老理财産品試點通知中已明确養老理财産品應由納入試點範圍的理财公司發行。商業銀行可以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為養老理财産品提供代銷和托管等服務。目前養老理财産品試點理财公司共11家,均是開業時間較長、投資管理經驗相對豐富、母行綜合實力較強的理财公司。

    (二)關于您提出的豐富養老理财産品要素的建議。已發行的51只養老理财産品中,5年期封閉式理财産品47只,10年期封閉式産品1只,定期開放式産品3只。下一步,金融監管總局将積極支持試點理财公司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進一步豐富産品形态,增加10年期以上長期限産品供給。同時鼓勵符合條件的理财公司探索提供養老财務規劃和顧問咨詢服務,持續提升養老投資便利度。

    (三)關于您提出的明确養老理财産品轉讓贖回機制的建議。為體現社會責任和人文關懷,養老理财産品已普遍建立提前贖回機制。投資者罹患重大疾病等情形時,可以按照理财産品銷售文件約定辦理提前贖回。下一步,金融監管總局将探索研究提升養老理财産品流動性的機制安排,滿足投資者流動性需求。

    (四)關于您提出的加強養老理财産品投資運作管理的建議。金融監管總局要求試點理财公司堅持養老理财産品審慎投資運作,包括但不限于采取科學合理、成熟穩健資産配置策略,審慎投資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産,完善收益平滑基金等風險保障機制,實施非母行第三方獨立托管等,以此促進養老理财産品穩健運行。下一步,金融監管總局将督促試點理财公司持續提升投研能力,進一步加強宏觀政策研究,完善産品投資策略和風險保障機制,建立健全長期考核機制,為投資者提供更加優質可靠的養老金融服務。

    (五)關于您提出的完善養老理财的市場動态評價機制的建議。目前金融監管總局正在抓緊起草《理财公司監管評級與分級分類監管辦法》,拟将養老理财産品等養老金融業務開展情況納入理财公司監管評級重要考慮因素,並依據監管評級結果對理财公司實施分類監管。對于評級好的理财公司,支持其優先開展綜合性、創新試點類業務。同時,金融監管總局持續加強監管,堅決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維護養老金融市場良好秩序。

    (六)關于您提出的強化全流程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的建議。金融監管總局要求試點理财公司嚴格按照理财業務現有制度和養老理财産品試點要求,規範設計和發行養老理财産品,做好銷售管理、淨值化信息披露和投資者保護等工作,真實清晰、客觀準确介紹産品特征,充分披露養老理财産品信息、面臨的風險,以及采取的風險管理機制,幫助投資者全面客觀了解産品風險收益情況,不得宣傳或承諾保本保收益。下一步,金融監管總局将進一步加大投資者保護力度,要求試點理财公司和銷售機構強化投資者适當性管理,突出提示産品在不同風險條件下的收益結果,完善與投資者利益趨同的收費模式,增強人民群衆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下一步工作

    金融監管總局将會同相關部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積極踐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認真做好“養老金融”大文章,結合您提出的意見建議,繼續穩妥有序推進養老理财産品試點,健全完善養老理财産品相關監管政策,研究制定《理财公司監管評級與分級分類監管辦法》,積極引導理财公司踐行長期投資、價值投資理念,更好滿足人民群衆多樣化養老金融需求。

    免責聲明:本文内容與數據由觀點根據公開信息整理,不構成投資建議,使用前請核實。

    審校:徐耀輝



    相關話題讨論



    你可能感興趣的話題

    康養

    政策

    養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