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合作開發協議》,原告分23筆共計向被告借款合計人民币約4.72億元。經原告查明被告持有的原告30%股權已被司法凍結,原告以被告拒絕償還前述借款且認為被告已無償還能力,為保障原告合法權益,根據《合作開發協議》相關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
觀點網訊:8月23日,金科地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重大訴訟事項的公告。
公告指出,金科集團近日收到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簡稱“蘇州中院”)的《應訟通知書》,獲悉原告蘇州平泰置業有限公司起訴金科集團蘇州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簡稱“蘇州金科”,金科集團控股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已被蘇州中院受理。
據了解,原被告與案外人北京首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合作開發協議》,約定被告與案外人通過認購原告新增注冊資本的方式合作開發住宅房地産項目。
根據《合作開發協議》,原告分23筆共計向被告借款合計人民币約4.72億元。經原告查明被告持有的原告30%股權已被司法凍結,原告以被告拒絕償還前述借款且認為被告已無償還能力,為保障原告合法權益,根據《合作開發協議》相關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
原告訴訟請求:1、請求判令被告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歸還借款本金約4.72億元;2、判令被告支付逾期歸還借款的滞納金;3、判令被告承擔因逾期歸還借款給原告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保全擔保費、公證費等各項損失;4、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以上訴請共計約為:5.37億元。
目前,案件已經法院受理,尚未開庭審理。
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