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參保激勵是連續參保滿4年,之後每連續參保1年,可以享受連續參保激勵,按照規定提高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零報銷激勵是當年基金零報銷,次年可享受激勵,按規定提高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
觀點網訊:8月26日,國家醫保局會同财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印發《關于做好2024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落實對居民醫保連續參保人員和零報銷人員的大病保險待遇激勵機制。
《通知》明确:連續參保激勵是連續參保滿4年,之後每連續參保1年,可以享受連續參保激勵,按照規定提高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零報銷激勵是當年基金零報銷,次年可享受激勵,按規定提高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兩項措施獨立設置,都是從2025年起執行,符合激勵條件的,均提高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每次提高均不低于1000元。
如果當年發生了大病報銷,使用了零報銷獎勵額度,雖然第2年重新計算零報銷激勵額度,但不影響連續參保激勵。對于連續參保激勵,即使居民參保人斷保,雖然連續參保年數重新計算,但連續參保激勵額度一直保留。
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