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原告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以5億認購“21福建陽光SCP001”及以2.5億認購“21福建陽光SCP003”兩項債券,均因觸發交叉違約條款,原告要求福建陽光集團提前回購,福建陽光集團未能履行而被起訴。
觀點網訊:8月28日,福建陽光集團有限公司發布公告,披露公司及其合並範圍内子公司涉及兩起重大訴訟案件,涉案金額分别約為6.47億元和3.19億元,總計約9.66億元。
公告顯示,兩起案件均屬公司債權回購合同糾紛。
案件原告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以5億認購“21福建陽光SCP001”及以2.5億認購“21福建陽光SCP003”兩項債券,均因觸發交叉違約條款,原告要求福建陽光集團提前回購,福建陽光集團未能履行而被起訴。
福建陽光集團于公告中表示,會積極配合上述訴訟、仲裁事項,積極采取各項措施公司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並積極披露相關信息。
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