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住房租賃條例》開始施行,将進一步規範武漢住房租賃市場,保護租戶合法權益。其中,《條例》指出,不允許違規“隔斷房”對外出租,逾期不改的,處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觀點網訊:9月1日起,《武漢市住房租賃條例》開始施行,将進一步規範武漢住房租賃市場,保護租戶合法權益。
其中,《條例》指出,不允許違規“隔斷房”對外出租,規定出租房應當以原規劃設計的房間或者按照該市有關規定改建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廚房、衛生間、陽台、地下儲藏室以及其他非居住空間,不得單獨出租用于居住。将違規改建的房間作為最小出租單位出租,或者将廚房、衛生間、陽台、地下儲藏室以及其他非居住空間單獨出租用于居住的,由區房屋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處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針對出租人和承租人因違約等常産生租賃糾紛的現狀,《條例》也對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權利義務作出了規定。鼓勵網上簽約和簽訂長期租賃合同;出租人不得采取停止供水、供電、供熱、供燃氣等方式或者采取暴力、威脅等非法方式,迫使承租人變更、解除租賃合同,提前收回租賃房屋。
租金方面,《條例》還明确住房租賃企業單次收取租金超過三個月或者單次收取押金超過一個月租金的,應當将收取的租金、押金存入住房租賃資金監管專用賬戶。違反規定或者未将規定資金存入監管專用賬戶的,由區房屋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此外,住房租賃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不得以隐瞞、欺詐、強迫、捆綁銷售等不正當手段開展業務,不得無故克扣或者延遲返還押金、預收的租金。
審校:楊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