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投入使用超20年、配置水平低、運行故障率高、電梯定期檢驗報告不合格的住宅老舊電梯,可由物業、業委會(物管會)、業主申請應急支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更換電梯。
觀點網訊:9月9日,北京市住建委等三部門印發《住宅老舊電梯應急更換程序指引》。對于投入使用超20年、配置水平低、運行故障率高、電梯定期檢驗報告不合格的住宅老舊電梯,可由物業、業委會(物管會)、業主申請應急支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更換電梯。
《指引》明确,需要應急更換老舊電梯時,應首先由相關申請人提出使用建議書;形成建議書後,申請人應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建議等材料事先告知業主,公告期應不少于7日,並同步抄告屬地居(村)民委員會、街道(鄉鎮)和區相關部門;待公告期滿,申請人編制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並公示,方案應包括工程名稱、維修内容、預算費用、分攤範圍、施工單位選定等内容;在組織比選環節,申請人應組織施工單位比選,結果公示應不少于7日。
另外,申請撥付首款方面,申請人需持相關材料向區房屋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撥付首款申請。區房屋行政主管部門在接到申請後2個工作日内進行審核或備案。審核或備案通過後,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各區管理部或專戶管理銀行将在2個工作日内完成資金支付手續。
竣工驗收後,申請人可持電梯驗收單等材料向區房屋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支付尾款。申請人還應将電梯更換工程總額、業主分攤明細、工程驗收單等資料,在更換電梯所在單元門内顯著位置向業主告知,公告期不少于7日。
審校:楊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