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沈陽市宣布從10月8日起實施新政策,取消“商轉公”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限制條件,調整為“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首次或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旨在支持繳存人購買保障性住房,允許提取公積金支付首付款等購房款,並可申請使用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15%。
觀點網訊:9月27日,遼甯省沈陽市召開《關于優化調整沈陽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若幹政策》新聞發布會,宣布從10月8日起實施一繫列新政策。
沈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将取消“商轉公”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限制條件,並将貸款申請條件調整為“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首次或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其他申請條件保持不變。
此次政策調整旨在支持繳存人購買保障性住房。繳存人可提取個人賬戶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等購房款,並可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與貸款金額累計不超過所購住房總價。此外,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15%。
審校:楊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