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100表示,曾浩賢辭任公司秘書及授權代表後,公司将無法滿足上市規則第3.28條的規定及上市發行人須根據上市規則第3.05條委任兩名授權代表的要求。
觀點網訊:10月2日,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曾浩賢先生已辭任公司公司秘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3.05條項下的公司授權代表,于2024年9月30日起生效。
陽光100表示,曾浩賢辭任公司秘書及授權代表後,公司将無法滿足上市規則第3.28條的規定及上市發行人須根據上市規則第3.05條委任兩名授權代表的要求。
陽光100正根據上市規則第3.05條和第3.28條的規定積極物色适合公司秘書及授權代表的人選。
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