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茂集團最終選擇優先收購行權標的二,即金茂集團将按照轉讓協議約定收購基礎資産(即華福證券(代表專項計劃)持有的上海枞茂B類有限合夥份額(B類有限合夥份額占全部有限合夥份額的69.95%)),總對價為人民币966,000,000元。
觀點網訊:10月15日,中國金茂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發布公告,披露了其行使優先購買權的須予披露交易的最新進展。
根據公告,茲提述中國金茂日期為2024年7月5日的公告,内容有關于2024年7月5日,根據優先收購權協議的條款,間接全資附屬公司金茂集團向華福證券發出行權通知,原則上以人民币966,000,000元(即全部回購的資産支持證券面值)的價格行使優先收購權。
中國金茂宣布,于2024年10月15日,上海枞茂、金茂集團與華福證券訂立有限合夥财産份額轉讓協議。據此,金茂集團最終選擇優先收購行權標的二,即金茂集團将按照轉讓協議約定收購基礎資産(即華福證券(代表專項計劃)持有的上海枞茂B類有限合夥份額(B類有限合夥份額占全部有限合夥份額的69.95%)),總對價為人民币966,000,000元。
于本公告日,華福證券代表專項計劃持有上海枞茂的B類有限合夥份額(B類有限合夥份額約占全部合夥份額的69.90%;占全部有限合夥份額的69.95%),並擔任專項計劃的計劃管理人;中國金茂間接全資附屬公司上海金茂持有上海枞茂A類有限合夥份額(A類有限合夥份額約占全部合夥份額的30.03%);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海南金茂為上海枞茂的普通合夥人(約占全部合夥份額的0.07%)。
根據轉讓協議,金茂集團同意收購而華福證券同意出售華福證券(代表專項計劃)持有的上海枞茂B類有限合夥份額(B類有限合夥份額占全部有限合夥份額的69.95%)。
于本次交易完成後,上海枞茂将由中國金茂間接全資持有。對價及支付本次交易的總對價為人民币966,000,000元,為綜合參考獨立評估機構按照資産基礎法評估上海枞茂B類有限合夥份額于2024年8月31日的評估值(即人民币979,147,600元),以及全部回購的資産支持證券的面值而最終厘定。
金茂集團應根據轉讓協議的約定,于所對應的優先收購權行權日将全部收購價價款劃付至專項計劃賬戶。各方應于對價支付完畢後的20個工作日内配合完成關于轉讓上海枞茂相關的合夥企業财産份額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