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商房産開發有限公司分别被列為被告二、被告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案件所處的訴訟階段為提交民事上訴狀階段,累計涉案的金額72,769,258.47元。
觀點網訊:10月16日,南京中央商場(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訴訟進展公告。案件所處的訴訟階段為提交民事上訴狀階段,累計涉案的金額72,769,258.47元。
公告顯示,南京中央商場(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控股子公司宿遷中央國際購物廣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宿遷中央”)與中建三局第一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建三局”)因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被中建三局提起訴訟,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商房産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商房産”) 分别被列為被告二、被告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宿遷中央不服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已向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上訴狀並于2024年10月16日完成上訴費繳納,上訴請求如下:1、請求部分改判一審判決第一項,第二項,欠款金額應扣除14,839,220.10元,即欠款金額72,769,258.47元應改判為57,930,038.37元;2、上訴費由被上訴人承擔。(上訴費為110,835.32 元)
南京中央商場表示,本次訴訟二審結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目前尚無法判斷本次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
審校:楊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