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中國信達資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請求被告京漢(廊坊)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償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等共計約1.55億元,並要求奧園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觀點網訊:10月16日,奧園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美谷)公告披露,公司作為被告的一起重大訴訟案件已收到一審判決書。
根據公告,原告中國信達資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請求被告京漢(廊坊)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償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等共計約1.55億元,並要求奧園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ST美谷于2024年10月16日收到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冀01民初73号《民事判決書》,判決同意上述請求。
ST美谷表示,本次《民事判決書》對應的訴訟案件為信達資管《确認函》中承諾只追索公司在本金範圍内的擔保責任的7個案件之一。公司将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和訴訟案件實際情況進行财務處理,具體處理結果以及對公司本期期末業績的影響,以會計師事務所最終年度審計結果為準。
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