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币3億元(含),不超過人民币6億元(含);回購股份價格上限不高于董事局通過回購股份決議前3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150%,具體以董事局會議審議通過的回購方案為準。
觀點網訊:10月18日,珠海華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董事局主席提議回購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顯示,董事局于2024年10月18日收到董事局主席李光甯先生提交的《關于提議珠海華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回購公司股份的函》,李光甯先生提議公司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繫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已發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李光甯表示,基于對公司未來發展的信心,為增強投資者信心,有效維護公司股東利益,進一步完善公司長效激勵機制,有效地将股東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團隊個人利益緊密結合在一起,促進公司長期可持續發展,本人提議公司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繫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進行股份回購,本次回購的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币3億元(含),不超過人民币6億元(含);回購股份價格上限不高于董事局通過回購股份決議前3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150%,具體以董事局會議審議通過的回購方案為準。
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