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信托在一宗信托産品案件中勝訴,法院判決前海世茂需支付12.73億元回購價款及違約金等費用。前海世茂已提起上訴,二審将由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該信托計劃原拟募集18億元,最終實際募集12.54億元。塔牌集團曾投資該産品1000萬元,但已延期超過兩年。
觀點網訊:10月22日,中融信托在一宗涉及前海世茂發展(深圳)有限公司的信托産品案件中,在北京金融法院一審獲得勝訴。法院判決前海世茂需向中融信托支付回購價款12.73億元及相應的違約金等費用。目前,前海世茂已對判決結果提起上訴,二審将由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
此次勝訴的案件涉及中融信托旗下的“中融-融築421号集合資金信托計劃”,該信托計劃成立之初拟募集信托資金18億元,最終實際募集金額為12.54億元。此前,上市公司塔牌集團于2022年6月公告投資該産品1000萬元,但已出現延期,原計劃延期24個月,如今已超過兩年時間。
審校:楊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