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4年10月25日,上置集團接獲聯交所發出的函件,當中載述由于公司未能于2024年10月2日前滿足聯交所規定的復牌指引並恢復股份買賣,聯交所上市委員會已決定根據上市規則第6.01A(1)條取消公司的上市地位。
觀點網訊:10月28日,上置集團有限公司宣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09條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所載的内幕消息條文,公司董事會作出公告。
公告稱,于2024年10月25日,上置集團接獲聯交所發出的函件,當中載述由于公司未能于2024年10月2日前滿足聯交所規定的復牌指引並恢復股份買賣,聯交所上市委員會已決定根據上市規則第6.01A(1)條取消公司的上市地位。
此次取消上市地位的原因包括:股份長期暫停買賣、未能解決财務業績的不發表意見問題、公司現金不足以償還巨額負債、對公司資産是否足夠支持運營的憂慮,以及未符合復牌指引3。
具體來看,截至2024年6月30日,上置集團現金余額為4400萬元人民币,而因擔保及其他違約借款産生的負債高達12億元人民币。
上置集團有權在決定發出的七個營業日内(即2024年11月5日或之前)将決定轉介予聯交所上市復核委員會復核。
如果決定維持不變,公司股份将于2024年11月11日上午九時正取消上市地位。
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