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洋集團境外債務重組的基本同意費用截止時間已由2024年11月1日下午五時正(香港時間)延長至2024年11月18日下午五時正(香港時間),即“最終基本同意費用截止時間”。
觀點網訊:11月1日,遠洋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發布境外債務重組進展公告。公告顯示,遠洋集團境外債務重組的基本同意費用截止時間已由2024年11月1日下午五時正(香港時間)延長至2024年11月18日下午五時正(香港時間),即“最終基本同意費用截止時間”。
此次重組進展公告中,遠洋集團鼓勵尚未簽署重組支持協議的現有債務工具持有人盡快審閱協議,並在最終基本同意費用截止時間前通過電子郵件向信息代理人遞交有效的經填妥及簽署的加入函件及參與債務通知。
關于提早同意費用,公告指出,于2024年8月8日下午五時正(香港時間)或之前已有效加入重組支持協議的現有債務工具持有人将有資格以現金形式收取提早同意費用,金額相當于特定符合條件的參與債務本金總額的0.10%。而于2024年11月1日下午五時正(香港時間)或之前已有效加入重組支持協議的現有債務工具持有人将有資格以現金形式收取基本同意費用,金額相當于特定符合條件的參與債務本金總額的0.05%。
審校:劉滿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