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上市所得款淨額並未實時用作已披露的用途,集團在确保預期資金使用需求的前提下,可将上市所得款淨額存于持牌銀行或金融機構作活期存款或定期存款,或者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理财産品,且期限均不超過十二個月,以提升集團資金使用效率及收益。
觀點網訊:11月1日,融創服務控股有限公司發布公告,披露認購理财産品之須予披露交易及更新全球發售所得款項閑置資金用途。
公告顯示,融創服務于2024年2月7日、2月19日和2月27日分别認購了光大理财産品和中國外貿信托産品,涉及金額分别為人民币1億元、2億元和3.5億元。
其中,2月7日認購的陽光金增利穩健樂享天天購2号産品,預期年化收益率為2.15%至3.35%,投資期限為28個自然日的最低持有期;2月19日認購的陽光金豐利樂享31期産品,預期年化收益率為2.95%至3.35%,投資期限為2024年2月19日至7月9日;2月27日認購的外貿信托-信恒4号3M集合資金信托計劃,預期年化收益率為3.2%至3.3%,投資期限為2024年2月27日至8月27日。
更新全球發售所得款項閒置資金用途方面,公告提及,董事會決議,若上市所得款淨額並未實時用作已披露的用途,集團在确保預期資金使用需求的前提下,可将上市所得款淨額存于持牌銀行或金融機構作活期存款或定期存款,或者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理财産品,且期限均不超過十二個月,以提升集團資金使用效率及收益。
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