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份融資協議乃有關最高達5億港元的循環貸款融資,貸款期由第一份融資協議日期起計364天。第二份融資協議乃有關30億港元的定期貸款融資,貸款期由第二份融資協議日期起計3年。
觀點網訊:11月11日,越秀地産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披露了兩筆融資協議的詳細情況。
公告顯示,于2024年11月11日,泓景有限公司(作為借款人)與一家銀行訂立了兩份融資協議。
首份融資協議乃有關最高達5億港元的循環貸款融資,貸款期由第一份融資協議日期起計364天。
第二份融資協議乃有關30億港元的定期貸款融資,貸款期由第二份融資協議日期起計3年。
該等融資協議規定,倘越秀地産控股股東越秀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于公司已發行的具投票權股份中持有少于30%直接或間接權益,或倘越秀企業不再是越秀地産單一最大實益股東的地位,或倘越秀企業不再對越秀地産行使有效管理控制權,即構成違約事件。
截至本公告日期,越秀企業實益擁有越秀地産已發行股份合共約44%。
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