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青島優化調整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政策,将零材料每年提取上限調整為單身職工18000元、已婚職工夫妻合計36000元,加大租房資金保障。
觀點網訊:11月13日,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進一步優化我市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政策的通知。
即日起,青島優化調整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政策,将零材料每年提取上限調整為單身職工18000元、已婚職工夫妻合計36000元,加大租房資金保障。
以下為通知全文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進一步優化我市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政策的通知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
為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安居保障作用,更好滿足繳存人租賃住房需求,經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決定優化調整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租房提取額度,優化額度核定模式
提高租房定額提取額度,並将提取額度以“個人”為單位調整為以“家庭”為單位。無房職工未提供房屋租賃備案憑證的,由每人每年最高提取16800元,調整為單身職工每人每年最高提取18000元,已婚職工夫妻雙方合計每年最高提取36000元。城鎮住房收入困難家庭及新市民、青年人可全額提取當年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
二、增加提取頻次,優化租房提取機制
租房定額提取及城鎮住房收入困難家庭、新市民、青年人租房全額提取,按自然年度計算提取額度。職工未提供房屋租賃備案憑證的,應從當年1月份開始核算提取額度,一個自然年度内,職工租房提取次數不受限制,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當年度最高提取限額,當年未提額度不再累加至下一年度。
三、“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業務推行全流程備案與簡易備案並行
租賃企業履行全流程備案手續的,即備案登記企業信息、房源、租賃合同等支付租金的必要信息,符合租房提取條件的承租職工可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據實支付房租。租賃企業履行簡易備案手續的,即備案登記企業信息,減免備案登記房源、租賃合同等信息,符合租房提取條件的承租職工可按規定的限額使用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其他未盡事項仍按照我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及租房提取相關規定執行。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3日
審校:勞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