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紹興湖珀隐秀項目開發運營的需要,項目公司紹興元昊置業有限公司(簡稱“紹興元昊”)拟向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簡稱“平安銀行”)申請2021年11月23日簽訂的《固定資産貸款合同》項下不超過8億元的貸款期限調整,調整後貸款期限至2027年5月23日。
觀點網訊:11月13日,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為合營公司紹興元昊貸款提供擔保的公告。
公告顯示,為滿足紹興湖珀隐秀項目開發運營的需要,項目公司紹興元昊置業有限公司(簡稱“紹興元昊”)拟向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簡稱“平安銀行”)申請2021年11月23日簽訂的《固定資産貸款合同》項下不超過8億元的貸款期限調整,調整後貸款期限至2027年5月23日。
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或“萬科”)通過全資子公司杭州元廷置業有限公司(簡稱“杭州元廷”)、大悅城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大悅城”)通過全資子公司大悅城控股集團(浙江)有限公司(簡稱“大悅城浙江”)分别間接持有紹興元昊各50%的股權,紹興元昊為合營公司。萬科、杭州元廷以及大悅城、大悅城浙江為前述貸款各按50%股權比例分别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股權質押擔保。
萬科、杭州元廷将為前述貸款按50%的股權比例分别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股權質押擔保,擔保金額及質押擔保金額均為不超過4億元,其中連帶責任擔保期限為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三年,股權質押擔保期限為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止。大悅城、大悅城浙江同樣分别按50%的股權比例提供分别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股權質押擔保。
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