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相關人員高度重視警示函中的相關事項,将認真吸取教訓,進一步增強規範運作意識,持續加強對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學習,強化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管理,切實提高公司規範運作水平。
觀點網訊:11月19日,偉時電子發布公告稱,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收到江蘇證監局的警示函。
警示函指出,偉時電子在上證e互動平台發布的信息不完整且風險提示不足,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此外,公司在披露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信息時也存在不準确的情況,同樣違反了上述法規。時任董事會秘書陳興才對這些問題負有主要責任。
對此,偉時電子表示高度重視,並将認真吸取教訓,加強規範運作意識,持續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強化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管理,以切實提升公司的規範運作水平。這表明偉時電子已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並正在積極采取措施進行整改。作為上市公司,偉時電子有責任也有義務維護投資者權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以赢得市場和投資者的信任。
審校:勞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