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證券交易所對江蘇弘蘇實業有限公司因司法強制執行被動減持弘業期貨股票一事發布監管函。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8月19日,江蘇弘蘇通過大宗交易和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減持6046.67萬股,占弘業期貨總股本的6%,持股比例從14.24%降至8.24%。江蘇弘蘇在持股變動達到1%時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但在變動達到5%時未停止交易且未披露相關信息,違反了相關規定,因此遭到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監管。這一事件凸顯了上市公司在股份減持過程中遵守信息披露規則的重要性,尤其是在持股比例變動達到關鍵節點時,合規操作對于維護市場秩序和保護投資者權益至關重要。
觀點網訊:11月19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監管函,針對江蘇弘蘇實業有限公司在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8月19日期間,因司法強制執行而被動減持弘業期貨股票一事進行通報。在此期間,江蘇弘蘇通過大宗交易和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減持了6046.67萬股,占弘業期貨總股本的6%。此次減持導致江蘇弘蘇的持股比例從14.24%降至8.24%。
江蘇弘蘇在持股變動達到1%時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但在變動達到5%時未停止交易且未披露相關信息,違反了相關規定,因此遭到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監管。這一事件凸顯了上市公司在股份減持過程中遵守信息披露規則的重要性,尤其是在持股比例變動達到關鍵節點時,合規操作對于維護市場秩序和保護投資者權益至關重要。
審校:武瑾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