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修訂不對《通知》内容進行實質改動,僅将名稱修改為《港股通投資顧問服務機構備案指引》(以下簡稱《指引》),規範文字表述,統一格式體例。
觀點網訊:11月22日,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官微消息,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對《關于為提供港股投資顧問服務的香港機構開展備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行了修訂。現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本次修訂不對《通知》内容進行實質改動,僅将名稱修改為《港股通投資顧問服務機構備案指引》(以下簡稱《指引》),規範文字表述,統一格式體例。
另外,結合備案實踐,增設機構主動申請注銷備案相關條款。申請備案的相關機構,應當按照《指引》第三條要求,通過協會資産管理業務綜合報送平台提交備案材料,相關繫統上線開放時間另行通知。
審校:勞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