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補充融通函,循環貸款融通到期日延展至2025年10月31日及╱或其他經延展的到期日(須由貸款人定期檢讨)。
觀點網訊:11月27日,上海實業城市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發布公告,宣布了關于循環貸款融資的更新及股東權益信息。
公告顯示,于2024年11月27日,上實城開(作為借款人)與貸款人根據循環貸款融通訂立補充融通函,藉以修訂融通函内有關500,000,000港元循環貸款融通的若幹條款及條件。
根據補充融通函,循環貸款融通到期日延展至2025年10月31日及╱或其他經延展的到期日(須由貸款人定期檢讨)。
融通函(經補充融通函補充)載有持股及管理契諾。據此,上實城開須确保只要循環貸款融通或其項下任何金額仍未清償,控股股東和主要股東上海實業控股有限公司及╱或上實控股之控股股東上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須合共直接或間接擁有上實城開已發行股本總額不少于51%,並維持管理控制權。倘違反持股及管理契諾,将構成違約。
于本公告日期,上實控股及上實集團在上實城開已發行股本總額中分别實益擁有約43.12%及70.438%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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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