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基資本拟出售旗下物業A及B,總代價1.635億港元,預計2025年4月完成,所得款項将償還貸款並帶來收益。
觀點網訊:12月3日,宏基資本有限公司發布公告,宣布将出售旗下物業A及物業B,涉及總代價約為1.635億港元。此次出售預計于2025年4月30日下午五時前完成,且須獲得股東批準。
據公告,宏基資本出售的物業包括宏基資本大廈27樓及1樓P11、P12、P13及P14号停車位(物業A),以及宏基資本大廈28樓及1樓P7、P8、P9及P10号停車位(物業B)。物業A的代價為8176.32萬港元,初步估值為8460萬港元;物業B的代價同樣為8176.32萬港元,初步估值為8530萬港元。出售所得款項将用于償還按揭貸款約1675.5萬港元,並預計帶來收益2753.5萬港元,但同時将導致每年租金收入減少102.7萬港元。
付款條款方面,買方需支付初始按金408.816萬港元,進一步按金同樣為408.816萬港元,余款為7358.688萬港元于完成時支付。若交易未能完成,賣方需支付相當于代價10%的終止費,即1635.264萬港元。違約條款規定,若買方違約,其支付的按金及其他款項(最高為代價的10%)将被沒收;若賣方違約,則需退還所有已付按金,買方有權追讨損害賠償。
此次交易的買方為德國寶(香港)有限公司,主要從事産品設計、制造、銷售及市場推廣以及國際進出口業務,最終實益擁有人為陳國民先生。宏基資本的業務涵蓋房地産發展、房地産投資、建材分銷以及資産、投資及基金管理。賣方分别為荣顯企業有限公司(物業A的賣方)和智譽發展有限公司(物業B的賣方)。
審校:楊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