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集團有限公司宣布“21格力01”債券将提前摘牌,兌付日定于2024年12月3日,兌付本金每手1000元,派發利息31.80元(含稅)。
觀點網訊:12月5日,珠海格力集團有限公司宣布,其2021年面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第一期),即債券簡稱“21格力01”,将進行提前摘牌。該債券發行總額為10.00億元,期限為5年,附第3年末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及投資者回售選擇權,票面利率為3.18%。
此次提前摘牌的資金兌付日定于2024年12月3日,債權登記日為2024年12月12日,而提前摘牌日則為2024年12月13日。本年度計息期限從2023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2日,兌付本金為每手1000元,派發利息為31.80元(含稅)。原債券到期日為2026年12月3日。
兌付、兌息代理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上海分公司,公司将在兌付、兌息日前2個交易日将本金及利息足額劃付至指定賬戶。對于利息所得稅的征收,個人投資者将按利息額的20%征收,由付息網點一次性扣除;非居民企業在2018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不包括與境内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繫的債券利息)。
審校:武瑾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