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公租房管理辦法 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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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7:26

  • 新辦法适用範圍由5城區調整為“5+2”城區,保障對象也由原家庭10萬元(單身5萬元)調整為人均不高于上年度成都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收入線上調将保障更多住房困難家庭。

    觀點網訊:12月5日,據“成都發布”消息,為進一步優化公租房資源配置,實現城鎮戶籍低收入住房困難群體“應保盡保”,逐步提升公租房的服務質量和保障效能,做好低保特困等低收入群體兜底保障,成都市正式出台了《成都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新辦法将于2025年1月1日生效。

    新辦法适用範圍由5城區調整為“5+2”城區,保障對象也由原家庭10萬元(單身5萬元)調整為人均不高于上年度成都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收入線上調将保障更多住房困難家庭。

    配租面積也進一步調整,配租面積原則上不超過60平方米。申請對象是個人的,配租面積超過40平方米部分按市場租金收取。申請對象是家庭的,配租面積超過60平方米的部分按市場租金收取。

    新辦法将适用範圍由原來的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調整為“5+2”城區,覆蓋範圍擴至四川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另有新都區“錦豐新城”公租房按照本辦法執行,其他區(市)縣自行投資建設的公租房可結合屬地實際參照執行。

    根據新辦法要求,家庭申請的,應确定1名符合條件的家庭成員為主申請人;個人申請的,本人為主申請人。

    申請公租房需同時滿足的條件:

    (一)主申請人具有“5+2”城區城鎮戶籍;

    (二)主申請人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申請人中有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等低收入人員;

    (四)申請人在本市行政區域内無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3年内無住房轉移記錄且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配租方面,新增常态配租方式,實行“常态配租+集中配租”相結合的配租方式。原定期的集中配租,滿足不了有迫切住房需求的困難群衆,缺乏靈活性,因此當房源多于輪候對象時,可啟動常态配租,保障對象無需等待即可選房。

    房源選取方面,新辦法不再根據保障對象類型限制套型和面積,而是依照申請人的家庭構成和生活實際,選擇适合居住的房源。如需要陪護或者照顧的老人、殘疾人等,可自行選擇。此舉最大程度滿足承租人多樣化的居住需求,讓配租更加人性化,住房保障制度更有溫度。

    房源更換方面,允許承租人在合同期内互換或者調換房源1次。承租人入住後,因家庭成員發生變化、就業、入學等情形,導致房源不再匹配時,可以向保障部門申請互換或者調換。這既滿足承租人實際的居住需求,也能避免因居住不便造成的退租或者其他公租房管理方面的問題。

    新辦法調整了租金標準檔次,降低了租金繳納標準,将市場租金(即同區域同類住房市場評估價格)的40%、70%、80%合並為40%、70%,保留廉租租金標準。一直以來,公租房是解決低收入群體住房難題的重要途徑之一,而租金標準則是關乎承租人切身利益的關鍵要素。此次公租房租金標準調整,秉持着科學、公平、合理的原則,充分考量了當前的城鎮居民收入水平,深入分析不同收入層次家庭的承受能力,讓租金占家庭收入的比重保持在合理區間内,避免因租金上漲給他們帶來過重的經濟負擔。

    此次修訂也将低保邊緣家庭和年收入在人均可支配收入50%以下的人群納入了廉租租金範疇。避免經濟狀況依然較為脆弱的低保邊緣家庭和低收入人群,因住房困難陷入生活困境,進一步築牢民生保障防線。以2023年成都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例,人均月收入=(57000元÷12月)×50%=2375元,就可以申請廉租租金標準。

    審校:徐耀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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