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證監局對瑞信證券發出監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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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1 00:30

  • 山東證監局對瑞信證券有限公司發出監管警示,因其在擔任山東玉皇化工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6年公司債券的受托管理人期間存在多項違規行為。瑞信證券未制定受托管理業務内部操作規則,且出具的年度報告中募集資金使用情況與實際不符,未能按規定出具臨時報告。

    觀點網訊:12月21日,山東證監局對瑞信證券有限公司發出監管警示,因其在擔任山東玉皇化工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6年公司債券的受托管理人期間,存在多項違規行為。此次監管行動發生在中國,凸顯了監管機構對證券市場合規性的嚴格要求。

    瑞信證券在2020年12月之前未制定受托管理業務内部操作規則,也未明确履行受托管理職責的方式和程序,違反了行業規定。此外,瑞信證券出具的2016年至2022年年度受托管理事務報告中,披露的“16玉皇04”募集資金使用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且未能按照規定對部分重大事項出具臨時受托管理事務報告。這些違規行為違反了多項規定,山東證監局因此決定對瑞信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審校:武瑾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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