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豐實業:簽署兩項日常經營合同 涉及金額近2億元

观点网

2024-12-26 17:16

  • 浙江大豐實業簽署兩項合同,涉及演藝設備采購安裝及智慧化場景設備和信息繫統,金額分别為1.18億和7798.64萬元人民币,預計對公司業績産生積極影響。

    觀點網訊:12月26日,浙江大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宣布簽署兩項日常經營合同,涉及演藝設備采購安裝及智慧化場景設備和智能化信息繫統。

    合同一為煙台崆峒勝境項目演藝設備采購安裝總集成合同,金額約1.18億人民币(含稅),由無錫拈花灣文化旅遊發展有限公司作為對手方,注冊資本2000萬元,主要股東為無錫拈花灣文化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合同二為濱江奧體中心景區工程——智慧化場景設備及智能化信息繫統合同,金額約7798.64萬元(含稅),招標人為杭州吧益谷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注冊資本1000萬元,主要股東包括杭州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财政局和杭州市濱江區财政局;代建人為杭州濱江奧體博覽城開發建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注冊資本10億元,主要股東為杭州濱江環境發展有限公司。

    兩項合同的履行期限均為自訂立生效之日起至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之日止,且均不構成關聯交易,不構成重大資産重組。項目地址分别為山東省煙台市芝罘區東北部海域崆峒島和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合同一要求在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體項目安裝調試,合同二總工期為240日歷天。結算方式為根據合同履約進度分期付款,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浙江大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表示,這兩項合同的簽訂将對公司當期及未來年度業績産生積極影響,且合同的簽訂和履行不影響公司的業務獨立性。同時,公司提示,外部宏觀環境變化、國家政策變化及其他不可預見因素可能導致合同無法如期或全部履行,項目利潤貢獻無法準确預計,以公司經審計财務報告為準。

    免責聲明:本文内容與數據由觀點根據公開信息整理,不構成投資建議,使用前請核實。

    審校:武瑾瑩



    相關話題讨論



    你可能感興趣的話題

    文旅

    公司

    演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