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星旅遊文化集團提議回購股份並撤銷上市地位,計劃文件預計2月14日前寄發,待獨立财務顧問确認及股東批準後實施。
觀點網訊:1月28日,復星旅遊文化集團發布公告,宣布兩項重要建議:一是依據公司法第86條以協議安排方式回購股份,二是建議撤銷其上市地位。
此次公告的核心内容涉及復星旅遊文化集團的股份回購及上市地位的撤銷。财務顧問為ALTUS CAPITAL LIMITED,而大法院已定于2025年1月31日就召開法院會議的申請進行聆訊。控股股東存續安排構成特别交易,須根據收購守則規則25取得執行人員同意,且申請已提交,待獨立财務顧問确認條款公平合理及無利害關繫股東批準後,方可作實。
計劃文件的寄發最後期限已延至不遲于2025年2月14日,復星旅遊文化集團正在積極編制及落實将載入計劃文件的資料。公告同時警告,建議、計劃及股份激勵建議須待條件達成或獲豁免後方可實施,可能不會實施,計劃可能不會生效,股東、股份激勵持有人及潛在投資者在買賣本公司證券時應審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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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楊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