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高鑫零售若幹子公司為相關增值稅發票的接收方,若該供應商本身調查結果為負面,可能導致其對高鑫零售開具的相關增值稅發票不被認可,進而使集團需承擔額外稅款支付及對應滞納金的責任。
觀點網訊:2月27日,高鑫零售有限公司發布業務更新公告。
公告顯示,高鑫零售通知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集團最近接獲有關當局通知,正對某獨立供應商進行調查。該供應商就其向高鑫零售若幹子公司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的行為而被調查。
據高鑫零售所知,集團並非該調查的對象。在接獲該調查通知後,已尋求法律顧問及稅務顧問的意見,並就集團與該供應商的所有交易進行了稅務合規自查,以評估可能受到該調查結果的影響程度。
由于高鑫零售若幹子公司為相關增值稅發票的接收方,若該供應商本身調查結果為負面,可能導致其對高鑫零售開具的相關增值稅發票不被認可,進而使集團需承擔額外稅款支付及對應滞納金的責任。
基于審慎原則並經過初步評估,高鑫零售預期将在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綜合财務報表中計提約人民币5800萬元稅務支出準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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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