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聊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優化調整公積金繳存使用政策的通知,取消“在聊城市行政區域内以靈活就業身份繳納社會保險滿一年”的開戶條件,将住房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與月收入比上限由 50%提高至 60%。
觀點網訊:3月3日,山東聊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優化調整公積金繳存使用政策的通知。
文件顯示,繳存方面,放寬靈活就業人員繳存範圍。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取消“在聊城市行政區域内以靈活就業身份繳納社會保險滿一年”的開戶條件。
提取方面,提高租房提取額度。繳存人租住本市商品住房的,提取金額按照月提取額為“每戶每月1500元,即每年18000元”提高至“每戶每月1800元,即每年21600元”。經房屋管理部門進行房屋租賃備案有租房發票的,提取金額按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
貸款方面,放寬貸款申請條件,将繳存職工貸款申請條件中關于繳存時間的規定,由原來的“賬戶設立並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調整為“賬戶設立並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将住房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與月收入比上限由 50%提高至 60%,将貸款額度計算公式中的 50%提高至 60%。支持現房銷售,取得商品房現售合同的申請人,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在單、雙方繳存家庭60萬元、80萬元的基礎上,分别再提高 10萬元。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繳存人購買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來的30%降至 20%。推行貸款購房“一件事”,實現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批、抵押登記等事項一站式集成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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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楊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