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局發布關于通告,對市本級範圍内(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錢塘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和創業人員申請公租房保障的收入標準進行調整。
觀點網訊:3月28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局宣布,将對市本級範圍内(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錢塘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和創業人員申請公租房保障的收入標準進行調整。
此次調整将申請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由低于77043元提高至低于83356元,新標準将于2025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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